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BNBMPLCBNBMPLC(SZ:000786)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 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和在公 司的地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赋予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