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1 年 8 月制订 2025 年 10 月第一次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 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 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主要包括:电话、邮件、 传真、信函、来访,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转交的投 诉事项等,公司保证投资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向 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董事会秘 书。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