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登记管理制度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登记管理制度 (2008 年 7 月 29 日制订 2012 年 1 月 17 日第一次修订 2022 年 2 月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10 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对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登记工作的组织、 协调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 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