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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10修订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一章 总 则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