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