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000528)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 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