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000528)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年10月)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 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 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严 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 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非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