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硕贝德(3003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SPEEDSPEED(SZ:300322)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