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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SPEEDSPEED(SZ:300322)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