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 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