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信息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有关未公开信息的,须将报送的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程序要求登记在案。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未公开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告知报送的 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应明确要求外部单位或个人承诺,不得泄漏公司依据法律法规 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利, 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条 公司应明确要求外部单位或个人承诺,因该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 员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