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