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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SPEEDSPEED(SZ:300322)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