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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00267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金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国盛金控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 1. 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国盛金融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