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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 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