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万里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和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 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