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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 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第 1 页 共 5 页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 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