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审计过程执行到 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