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