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德教育(3001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指导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 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 1 页 共 6 页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