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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1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