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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0026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 . | 2 | | --- | --- | | . . | 1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和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 分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履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