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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0013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以下简称"《18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 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