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华股份(001333)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 司资金被占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 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