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000409) -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