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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保荐人"或"浙商证券") 接受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