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激励性和 经济性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 事的薪酬。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1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 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