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 1 -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下同)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 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