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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一名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下同)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 - 1 - 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发展规划管理部 门组成。 第三章 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