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00245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