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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RFNERFNE(SZ:002366)2025-10-27 08:1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检查公司财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