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002366)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报送相关信息的行为,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对外披露信息的一致 性,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报送信息相关部门及人 员负有督促义务,应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对外报送信息工作符合制度规定。 第九条 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