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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RFNERFNE(SZ:002366)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主要负责拟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 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