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00236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工作 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 有良好职业道德、审计经验及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从 事内部审计工作,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外聘各类专业 人员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等情况以及经营活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