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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RFNERFNE(SZ:002366)2025-10-27 08:17

第一章 总 则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 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证券的,视作本人所为,应遵守本 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