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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RFNERFNE(SZ:002366)2025-10-27 08:17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事宜及报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等。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