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普源精电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普 源")、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源")和 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普源")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