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NBTMNBTM(SH:600114)2025-10-27 08:3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