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上述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