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秘书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