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603967)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CMLOGCMLOG(SH:603967)2025-10-27 09:32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维护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利益,规 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