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603967)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融资等事项; (八) 决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