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00095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为规范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欣龙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