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九)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