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指包括公司和依照适用的 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境内、外法律实体(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 企业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