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300417)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 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 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符合国家 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 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