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3004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完善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遵守下列要求: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