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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ZTBHZTBH(SZ:000957)2025-10-27 10:33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 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指 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门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出现空缺时,董事会应当在空缺发生后三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