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0021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 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主管证 券部相关工作,并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