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002526) - 关于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 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偿还 ...